信用證相關業務簡介上海到長春貨運
發布于:2011/7/20 來源:上海凌翰物流 點擊次數:上海到長春貨運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、工貿公司、企業、三資企業和在境內注冊的獨資企業。
服務功能和內容 上海到吉林專線
1、 對外開立信用證;
2、 對該信用證的修改;
3、 接收和審核國外寄來的信用證項下單據;
4、 對外做出付款、承兌或提出拒付;
5、 對進口客戶進行資金結算;
6、 協助客戶對外進行查詢。
辦理信用證進口業務的步驟
進口商應向我行提交
(1)申請人填寫開證申請書,并加簽章;
(2)貿易合同副本、進口批文;
(3)外經貿部(委)核準批件;
(4)企業營業執照;
(5)預留印簽;
(6)按我行要求交納開證保證金或抵押、質押擔保或辦理購匯手續;
(7)經銀行對開證申請書內容的合規性與表現一致性審核無誤后,對外開出信用證;
(8)開證行審核出口商委托其銀行寄來的信用證項下規定的全套單據,開證行根據單據中有無不符點,在七個工作日內向寄單行作出拒付或同意承兌/付款的決定;
(9)審核來單無誤,由進口商贖單并到銀行辦理該信用證項下對外付款手續。
進口信用證項下融資
(1)進口押匯、提貨擔保等。辦理相關信用證項下融資,可解決客戶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;(具體見國際結算融資章節)
(2)相關咨詢業務。
客戶辦理進口信用證業務有關規定
1、信用證的修改。申請人可以對已開立的信用證內容進行修改,但不可撤銷信用證,需經開證行、保付行(如有)以及受益人同意,修改才能成立。若修改內容超出原有效憑證規定的范圍,須提交符合修改條件的有效憑證。
2、對外付款(承兌)日期。銀行對外付款或承兌的工作時間為自收到單據次日起算的7個工作日之內,若遠期信用證項下已承兌的,則于到期日付款。
3、拒絕承兌。凡收到信用證項下來單,經寄單行表提不符點或經開證行審核單據發現不符點,申請人在規定時限內提出拒付或未作表示的,均視為申請人拒受單據,銀行將于收到單據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寄單行發出拒絕承兌的通知。
4、信用證的注銷。信用證無論是否發生過支付,逾有效期3個月后銀行將予以注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