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衛代收快遞是不是分內事?www.lhkelamayi.com
發布于:2011/4/23 來源:門衛代收快遞是不是分內事?www.lhkelamayi.com 點擊次數:市民何女士來電:我是湖景花園的業主,物業不讓存放業主的快件,如果存放的話,要求業主必須與他們簽訂委托書。這合理嗎?為業主代收快件是不是物業本該承擔的責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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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4月21日),何女士去小區門衛拿快遞時,被告知以后門衛將不再替業主保存或者代收快遞包裹,除非業主和他們簽訂一份委托書。
“我每年交5000多元的物業服務費,連個快遞都不代收一下,還要簽訂額外的協議,這很難接受。”何女士說,別的小區一般都是物業代收的,也沒有說要簽協議。
對此,湖景花園的物業負責人金波解釋說,代收包裹快遞其實是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項目,因此額外承擔了風險。遇到快遞破損等情況,物業往往牽涉其中,麻煩較多。
“讓業主簽訂委托書,就是明確物業代收快遞不承擔相關的損失賠償責任。”金波說,簽訂委托書后,他們會對包裹快遞的登記簽收程序進行嚴格管理。 上海到杭州貨運
“物業這樣做應該是合情合理的。”寧波市物業管理協會的郭先生說,快遞公司本該將快件送到客戶家中,現在大多都送到小區門衛,一旦發生糾紛,物業就額外承擔了相關風險。因此,物業與業主簽訂免責條款,理清權責,便于以后處理快遞糾紛。
郭先生指出,目前寧波市多數小區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沒有代收包裹快遞這一條款。如果業主有這方面的要求,也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,協商把該條款列進去。